在1989年,北京白云观举行了全真派第一次的传戒合影活动,照片由宋士洪道长提供。戒律是修行的基石,无欲则刚,正如天真皇人所言,只有真正符合模范的道士才能够行走于这条修行之路。而对于那些自称为真人的弟子,他们必须遵循一系列严格的规矩,这些规矩被视为全真派传统的一部分。
道教全真派对传戒活动持有着极高的重视程度,将其看作是一种严肃而重要的教务活动,而非简单法事。这一点可以从早期道教历史中找到依据。在魏晋南北朝时期,正一道教就已经开始进行类似的传戒活动,这一点通过多部古代文献得到了证明,其中包括唐代发现的地藏文书P.3417号《唐景云二年道士王景仙受十戒经盟文》。该文书记载了一名女道士王景仙如何在张泰门下接受了十大戒律,并发誓要终身奉献,以达到超脱世俗之境。
然而,有人将此归因于佛教,从而提出学自佛教这一说法,但这种说法并不成立。首先,在印度 佛教并未记录下任何关于“传戒”的具体活动,其次,中国佛教关于“传戒”的记载主要出现在唐宋时期,而相比之下 道 教 的“传戒”活动则可追溯至魏晋南北朝时期。
在全真派中,对于谁能接受哪些规定性的戒律存在严格要求。当一个人想要成为一个正式的接班人时,他或她必须具备十项特质:好学、谦逊、智慧、诚实、善良、无骄傲、高尚礼仪,以及对前辈恩德感激不尽等。此外,当方丈大律师决定授予某位弟子以更高层次的知识和能力时,他们会根据以下条件来评估:是否心怀不贪,不仅如此,还需保持诚意,没有虚伪,也没有恶习,而且不会因为疾病而放弃。
最后,全真派中的教授体系源远流长,可以追溯到太上天尊亲自降示下的科仪,即形成了整个系统化的情形。而最初阶段,与现今相比,更为简约,如《老君想尔戒》,被认为是最早出现的一部完整明确表述出的定见,因此它成为了后世研究及学习的一个重要参考点。随着时间推移,上清派、新天师等其他宗派也逐渐发展出了各自独特的心理与行为规范,最著名的是三皈五禁八禁十禁等诸多条款,每一种都旨在帮助修炼者克服自身缺陷并达成内心平静状态。在北宋期间,全真宗兴起,它带来了新的制度改革,使得这个曾经简单但又深奥精致的小圈子的宗教学术更加复杂和完善起来,最终形成了一套完整且精密地定义了每个参与者的角色与责任,同时强调口口相传,不轻易向他人揭露这些秘密知识,以维护神圣不可侵犯的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