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德经中言不妄语不妄行天然道观传承的全真律坛外人之戒实乃对此经典句子之深刻诠释

在1989年,北京白云观举行了全真派自解放后首次的传戒仪式,这一历史性场景由宋士洪道长提供的图片记录。戒律,作为禁止之义的核心,是修行之路上的重要关卡。天真皇人曾言:“既称道士,不以非道士为模范;凡言真人,不以非真人为规。”当一位修行者踏入戒坛,秉承诚意接受戒律,他们必须保持安静和威严的举止,以远离五祖、七真的尘世纷扰,为自己树立一个完整、完美的榜样。

实际上,全真派中的传戒活动并不仅仅是一种法事,而是更为严肃和庄重的一种教务活动,它体现了一种严格而庄重的道德纪律和对教规制度建设的重视。为什么这么说呢?因为尽管全真派是最著名的一个,但并不是第一个进行传戒活动的情形。在魏晋南北朝时期,正一道教就已经有了类似的传授过程,有许多古老的经典可以证明这一点。在敦煌文书中,有这样一份唐代受十戒经盟文,上面记载了王景仙这位女道士如何向张泰法师受十大誓愿,并发誓要修行供养,以此超升三界。这份盟文反映出唐代受戒的情况,因此有人认为佛教影响了道教,其说站不住脚。

原因有二:其一,在印度佛教早期并没有这样的“传授”活动,因为那里主要讲的是经典辩论,而不是具体实践;其二,中国佛教关于这些活动的大量记载是在唐宋之后,这显然比起魏晋南北朝时期先于全真派晚得多。而全真派对于这个过程极其认真,一直只会选择合适的人来接受他们的心灵指导。根据《玄都律坛内庭要秘》,任何希望成为正式成员的人,都必须具备十项条件:

好求胜法,如同流水一般善良无过。

善近贤智,无疑虑可取。

聪明睿智,可以分辨是非。

谨慎小心,不做超过言语的事情。

柔顺温和,没有过失太多。

能够师承胜过自己,无骄傲自满。

敬畏老师,对待教育如珍宝般珍贵。

能够侍奉师长,不辞辛劳工作。

对于先前的老师有一定的感恩心态。

热切地请求受业,从不疲倦。

同时,还有一些规定,当方丈大律师决定是否给予某个人的法相的时候,他会考虑以下几个因素:

心意不纯净,则不给予;

不尽诚信,则不给予;

无坚定信念,则不给予;

五逆罪犯则绝对不能;

若身体有病,也不会轻易赐予。

如果没有合适的人选,那么石匣就会被埋藏在名山福地或海岛龙宫等地方,只等到未来某个劫数结束时自然出现。如果一个人能够遵守这些规矩,那么他们将获得真正意义上的精神提升,从而达到最高境界,即成仙。

因此,我们可以看到,整个宗教学术体系中对于接收圣旨与神圣力量(即“神仙”的概念)的严谨考验源远流长,最早可追溯到太上老君亲自降下科仪形成的一系列规范。此前初期简单又简约,但是中心思想便是禁欲清静,《老君想尔戒》可能是正一天师最早制定的法律之一,也就是目前所说的第一部详细记录着各种禁止行为的小册子。而随着时间推移,在魏晋南北朝时期,上清、灵宝、新天师等各个支系都进一步发展出了自己的独特法律体系,比如三皈、五戒、八戒以及十大誓愿。但到了宋代,全真派兴起后,更是一个新的时代,它引入了更加复杂且深刻的地缘政治理念,同时也使得整个宗学领域发生了巨大的变革,使得原本简单易懂的事物变得更加精密复杂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