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谓戒,是解、界、止的意思,它是道士归真的首要。天真皇人说:既称道士,非道士之模范不行;凡言真人,非真人之规不习。所以戒就是道教约束道士思想言行,防止“恶心邪欲”、“乖言戾行”的条规。
所谓律,是禁止道士某些不当行为的规则,是道士犯戒后惩罚的手段,内容是根据戒条而订立的,所以道士除了遵守戒条外,还必须熟悉律文规则。
有戒就必须授。初期 道教戒律简约,主旨为戒贪欲、守清静。魏晋南北朝时期,上清派、灵宝派、新天师道等借鉴儒家名教纲常的一些观念和佛教戒律的某些规定而制定“三皈”、“五戒”、“八戒”、“十戒”和其他戒律。
南宋 道教全真派兴起,随之 道教中出现了“传icaid制度”,究其宗源, 道教全真先期传法,以古制口口相传,不与外人传授,其目的是神仙修持。
至邱长春祖师时,全真 戒规为传承衣钵时口口相传、单枝相接的形式。在元明 之际,又出现 清规,用以对犯律 道士进行惩处。此外,全 真 律公开授受起自第七代传 戒律师王常月,他撰《初 真 戒 律》,与《中极 戒》、《天仙大 戒》合称“三堂大 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