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家经典文案知我者希兼论道的超越性

两千多年前,老子超越普通人形而下的目光局限,从形而上的高度体悟宇宙的本体、本原、奥秘及其与世间万物和人类社会的关系,为后人留下了超凡脱俗的洞见和智慧。此后,《道德经》的注家如云,但纵观各种文本,真正理解“道”者并不多见,而误解者则比比皆是。许多注家热衷于《道德经》的文字校勘训诂,并不关心“道”究竟是什么。对“道”的误解和曲解五花八门,但都有一个共同的特点,就是都有意无意忽视了“道”作为万物之母的形而上超越性,或对“道”只做形而下的理解。老子对此早有预料,所以在五千言成文之时就预言“知我者希”。

受近代西方思想的影响,许多国人将“道”简单理解为事物运行的自然规律,甚至将《道德经》称为自然辩证法的经典之作。《道德经》中确实谈到“道”的规律性方面的特性,如自然无为、物极必反、相辅相成等。但这些只是“道”作为天地万物之母的一些属性,并不独立存在,更不能取代作为其主体的大 道。如果将 “ 道 ”仅仅理解为规律,无异于盲人摸象,将 “ 道 ” 的某个特性当做其全部,并对 “ 道 ” 产生曲解。

有一种认识是将 “ 道 ”僅僅理解為人生的准則和規範。在 《 戶經 》 中確實談到「聖人的道路」或「善為道路」的 「道路」,但這些聖人或善為道路的人的大路都效法於超越的大路,是大路在人間間的事實展開或延伸。而將大路僅僅視為生命准則或典范同樣是以偏概全。

還有一種觀點認為,《 戶經 》 中 的「大路」就是無,而無就是什麼都沒有,因此我們想把「大路」理解成什麼,它就是什麼。当代著名哲學家陳鼓應則干脆把 《 戶經 》 中 的「大路」分為多種形式加以理解,他認為,“老子書上所有的大寫字 符號形式雖然是一樣,但在不同章節文字脈絡中,却具有不同的意義;有些地方,大寫字 是指 形而上的實存者;有些地方,大寫字 是指 一種規律;有些地方,大寫字 是 指 人生的一種規則、一個標誌,或一個典範。”誠然,《 戶經 》 看似有這些幾個方面論述,但都是作 為 大 路 的 不同 特質 或 層面 展開 的,“ 大 路”並不因此 而 變 成 了 不 同 事 物,那 就 犹如 說 某 人 因 有 喜怒哀樂 而 變 成 喜 人、怒 人、哀 人、樂 人 等 兩 個 不 同的人。

陈先生否定 " 大 路" 存在,其根据是认为 " 大 路" 所具有的种种特性和作用,都只是老子的预设。这意味着老子出于安排与解决人的问题目的,用一种愿望创造了一个虚假概念,即 " 大 路"。这样的认识,让人们不得不提起笑语中的下士,他们听闻 " 大 路" 而感到深深好笑,这正反映出他们对于这个概念缺乏真正意义上的认知。

陈先生否定 " 大 路" 存在,其科学实证主义理论基于经验可验证性的原则,如果按照这条标准来看,就连科学理论也无法成立,因为它们依赖抽象推理。而且,如果我们应用这一标准来审视陈先生自己的论断,没有任何逻辑支持他否定 " 大 路" 存在,这便是一个悖论。

如果我们接受陈先生所持观点,那么中华文化中的儒释佛三教核心——即天地自然、大乘佛陀以及神明,也应被排除,因为这些元素无法通过实验验证。如果这样,我们只能停留于现有的知识边界,不得超越,不得发展,这样的束缚会导致中华文化失去灵魂,与世界其他文明隔绝,使得中国民族精神受到严重损害。在未来的复兴过程中,我们必须深刻认识并清理这种盲目接受西方科学主义文化运动带来的错误,以恢复传统中华文化尤其是它精神超验核心的地位,以实现中华民族伟大的复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