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顾2013年,社会关注的焦点之一是宗教场所修缮、拆建扩建问题,这些争议皆涉及法人地位不明确。面对国家法治化进程与提升科学治理体系背景下,宗教领域显现出法治落后之窘境。笔者主张立即启动宗教立法议程。
世界上大约有10个国家拥有独立的宗教专门法,其比例仅占5%。绝大多数国家将宗教事务视为社会事务的一部分,并在宪法保障宗教自由基础上依法行政,而非单独设立专门法律。在中国,由于改革开放以来宗教实践发展,以及协调关系、提高法治水平的需要,一部专门的宗教立法显得尤为必要。
通过建立一部全面而具体的宗教法律,我们可以更好地保护信仰者的权益,解决现行法律中关于这些权利缺失的问题。此外,这种立法还将为提高整个行业的合规性奠定基础,解决如法人身份不明确等问题,为现代化进程提供支持和保障。这份提案呼吁在全球不断变化的大环境中,加强我们的法律框架,以适应新时代的人类需求和价值观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