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法自然戒非不传天然道观的古秘之境

1989年,白云观举行了全真派自解放后首次的传戒大典,此刻我们有幸见证这一历史瞬间。戒律,作为修道之要,意味着严格遵守的禁令。在古语中,有人说:“既称道士,不以非模范行;凡言真人,不以非规习。”因此,当一位修行者踏入戒坛时,他们必须秉持诚意接受戒律,并努力保持安静与威仪,从而远离世俗的尘埃,与历代伟大的先贤相比肩。

在全真派看来,这并不仅仅是一场法事,而是教务活动的一部分,是维护严肃道德纪律和重建教义制度的重要方式。为什么这么说呢?因为尽管全真派对传戒活动非常认真,但实际上,这并不是他们独有的做法。早在魏晋南北朝时期,就有正一道教进行过类似的传戒活动。这一点可以通过多部古老的道教经典得知,其中包括《唐景云二年道士王景仙从雍州长安县怀阴乡东明观三洞法师中岳先生张泰受十戒十四持身品牒》等文献。此文详细记录了唐代女道士王景仙如何向三洞法师张泰接受十大誓约,并承诺将永远珍视这些誓约。

有人认为,佛教对此有所影响,但这种说法并不成立,因为印度佛教本身就没有这样的传授过程。而中国佛教关于这方面的记载,则是在唐宋以后才开始出现,这显然晚于 道 教 的 传 授 活 动。全真派对于传授戒律极为谨慎,只有在找到合适的人选时才会轻启口袋。这背后的理念,如同《玄都律坛内庭要秘》所述,一名候选人应具备十种品质:求学如流、近贤不疑、识别真伪、言行一致、柔和无过恶、尊师重教、奉师不辞劳动、大于报恩心和恳切请受。

同时,全真派还有一套严格的标准来选择那些能够继承其精神的人,即:

心志不偏颇,不与之;

不尽诚信,不与之;

无坚定信念,不与之;

五逆罪犯,不与之;

身体健康,无疾病,也不能给予其。

如果找不到合适的人选,便藏匿于山川或海岛,以待天运再现自然出世。这就是整个宗门教授受戒的一个悠久历史,以及它成为了一个根深蒂固的文化遗产。一开始,初期道教学者的规定简单,将主要精力放在抑制贪欲和保持清静上。《老君想尔戒》被认为是正一天师最早的一部刑罚书籍,也是所有其他诸多禁止条款之前沿袭下来的法律之一。在魏晋南北朝时期,上清派、新天师等各个分支依据“三皈”、“五戒”、“八忌”、“十善”的原则进一步完善了自己的禁令。当北宋期间,全 真 派兴起,其成员也逐渐建立起了一套更加系统化的地位制度——即“传 法 制”。这使得每一次口头禅只限于内部交流,而六耳(耳朵)都不允许谈论外界的事务,因为目的是确保神仙境界不会落入异己的手中。此处可见到,在整个人生旅途中的每一步,都需遵循严格规范,以达到心灵纯净,最终实现超脱尘世生活状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