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山县切实加强民族民间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

信息来源:湘西民族网 自2005年3月启动民族民间文化遗产保护工程以来,龙山县坚持“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传承发展”的指导方针,有序推进了普查、建库、申报、传承、保护、宣传等工作,民族民间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成效明显。 一是保障有力。2005年,该县成立了民族民间文化遗产保护工程领导小组和“民族民间文化遗产保护中心”,成立了专家委员会,确定了县文化局、县民族局、县财政局、县发改局等13个职能部门为民族民间文化遗产保护工程成员单位,职责明确。2006年底在全州率先正式成立“龙山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县财政年预算工作经费10万元。对各级代表性传承人在资金上给予一定的资助。每年在“非遗日”给县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每人发放资助金200元,2010年国家、省共下拨龙山县文化局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经费35.05万元。 二是资料完备。共普查17类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206项。其中,民间语言1项、民间文学44项、民间美术22项、民间音乐25项、民间舞蹈8项、戏曲13项、曲艺2项、民间杂技6项、民间手工技艺15项、生产商贸习俗4项、消费习俗9项、人生礼仪15项、岁时节令5项、民间信仰11项、民间知识18项、游艺传统体育与竞技l0项、文化空间l0项。搜集文字资料230余万字,拍摄录像带200余个,拍摄照片3400余张,制作光盘100余张。普查资料全部输入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数据库。 三是积极传承。加强学校民族民间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教育,靛房、坡脚等学校开展了土家语和汉语双语教学,民安二小将土家织锦作为美术课和劳技课的重要内容,龙山二中将咚咚喹引入音乐教学,兴隆街、民安一小、华塘小学等中小学将摆手舞作为学生的必修课,兴隆街小学将三棒鼓引入课堂教学。鼓励、支持代表性传承人创办传习所,全县创办了2个州级传习所、10个县级传习所。非物质文化遗产研究、宣传成绩斐然,编辑出版《土家织锦》、《龙山县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集锦》、《土家源》、《梯玛》等书籍,创办《龙山文化工作》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简报。积极申报国家、省、州级项目名录及代表性传承人,形成了完善的四级名录保护传承体系。 到目前为止,龙山县已有土家族织锦技艺、土家族打溜子、土家族摆手舞、土家族毛古斯舞、土家族梯玛歌、土家族咚咚喹6个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名录,土家族挖土锣鼓歌、土家族哭嫁歌等10个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名录,土家语、洗车河霉豆腐制作技艺等39个州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名录。 有刘代娥、田隆信、张明光、彭继龙、严三秀5名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彭南京、彭武庚等8名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杨文明、米显万等20名州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此外,该县有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名录103项,县级代表性传承人88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