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德经》第二章朗诵中的智慧,如同翱翔天际的鹰,庄子借此精神超越尘世纷扰,追寻理想人生的那片遥远彼岸。老子的哲学重在阐释“道法自然”,而庄子则偏于探究“性命之情”。老、庄都追寻那流化万象的道之所在,但二者的旨趣有异。老子论道重其客观性,体现为自然之必然。而庄子的道则是本体化的生命精神。他虽亦讲自然的必然,但毕竟发现了必然的另一面——自由。这样,庄子的道便鲜明地内化为追求个体自由的人生境界。
对道的体悟,对生命价值觉解的深浅,便成为衡量个体自由的尺度。一种心态和境界,并非纯属虚构,因为它有现实基础,即它是对当时人们根本处境和存在状态的一种醒悟和反思,表现出对人类遭遇酷烈命运及其摆脱途径寻求,以及对人类理想存在状态企盼。
庄子生活时代适逢社会大动荡,大分化、大转变战国中期,他作为一个贫寒之士,无力与现实抗争,更无力去扭转社会造成悲惨结局,因此,只好对社会丑恶现象予以无情鞭挞,以期通过揭露,使人能够觉醒避免人生悲剧加剧。在他看来,社会昏暗使人丧失真宰迷失自我丢失生命价值导致普遍异化。
值得一提的是,那些被外物所引导的人们,他们时而喜怒哀乐时而虑叹变热,其心灵闭塞近死之心莫使复阳也,这些都是因为他们未能真正理解到价值悖沦,不懂得价值判断相对性,而将种种虚妄主观价值强加于人。他们不懂得任其性命之情,即是无拘无束、自由自在率性的生活。
对于这类问题,庄子提出了“任其性命之情”的解决方案。他认为人的精神价值是第一位的人生价值观,他说:“吾所谓臧者非所谓仁义谓也任其性命之情而已矣。”所以他的追求不是具体时间空间中的具体存在,而是一切精神才能超越的事物,也就是没有始终的事物,没有何有的事乡,也就是达到一种超乎世间一切欲望与恐惧、渴望与厌恶的大彻大悟。这就是他的理想境界,是他不断提升生命境界并最终实现了个人意志与宇宙意志合一的一个过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