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我者希道之大至简也超越性在于其不言而喻

两千多年前,老子超越了普通人形而下的目光局限,从形而上的高度体悟宇宙的本质、奥秘及其与世间万物和人类社会的关系,为后人留下了深邃的智慧。此后,《道德经》的注释者如云,但纵观各种文本,真正理解“道”的寥寥无几,而误解者则众多。许多学者热衷于《道德经》的文字校勘训诂,却忽视了“道”作为万物之母的超越性,或仅作形式上的理解。老子预见到这一点,因此在五千言成书时预言:“知我者希。”近代西方思想影响下,一些国人将“道”简单看作事物运行的自然规律,甚至把《道德经》称为自然辩证法之作。但这些只是“道”的属性,不足以独立存在,更不能取代其主体——形而上之“道”。将“道”只看做规律或准则同样是曲解。

有一种认识认为,“道”是指人的行为准则或规范。确实,《 道德经》中提及圣人的行为或善行者的指导原则,但这些都依附于更高层次的大 道,是对超越的大 道 的体现或延伸。在陈鼓应这样理解时,他区分出不同章节中的 “ 道”,但这并非意味着 “ 道”具有不同的意涵,它们仍然是同一实体展开的一面。

陈鼓应否定 “ 道”的存在理由基于它无法通过经验验证,这是一种典型的实证主义立场。如果这种理论成立,那么不仅 “ 道”,许多建立在假设和推理基础上的科学理论都不成立,而哲学、社科等领域也因无法被直接观察验证而遭到质疑。这背离了科学精神,同时也违反逻辑,因为如果要否定一个概念,就需要有更加坚实的事实证明其不存在。

如果按照这样的逻辑来考量,“天地之始、万物之母”的存在就显得苍白无力,这不仅损害中华文化的心灵核心,还会削弱整个文化体系。我们必须重新审视这种科学主义对传统文化带来的破坏,并寻求一种平衡,将传统智慧与现代科学相结合,以实现中华文化乃至全球文明研究中心的人类价值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