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中国自是礼乐之邦,礼乐文化在传统文化中占据重要位置。在我国古代各种重要祭仪中,音乐扮演着关键作用与意义。《礼记·乐记》中有言“祀天祭地,明则有礼乐,幽则有鬼神”,古时的仪礼活动常为了庆祝重大节日或为重要事件向天祈福,而音乐成为这些活动当中的不可或缺组成部分,其不仅丰富了活动内容与形式,也传达了古时人们的文化精神,为传统文化增添了一抹色彩。
道教音乐简称为道乐,是道教表达其宗教信仰、宣扬教理教义的一种艺术手段,也是修身养性的重要行为方式。在斋醮、宣道布道等活动以及自我修养时,都不能缺少道乐。其中,斋醮音乐又称作“法场音乐”,集中表达了道教音乐的精神特质,因此民间也有将 道教 音楽 简化为斋醮 音樂 的说法。
早在上古时期,“巫以歌舞降神”,巫师们在对天神祈求保佑时,用以迎接和娱乐神明,以此求得神明的保佑。那时候巫舞、巫风盛行,而后形成源头的即是今天所说的“原始”或者更深层次上的“本土”性格。
法事活动源于古代祭神仪式承袭和发展而来,最早只是直诵,并没有音腔,但到了魏晋南北朝时期,便出现了如华夏颂、步虚声等清新悠远的声音调子韵律。而《魏书·释老志》中记载北魏明帝赐予寇谦之云门经20卷,这便是最早书面经韵版权典籍之一。此后庐山大师陆修静整理三洞经书编著斋醮仪范,为正式形成奠定基础。
唐朝兴起,不仅玄宗皇帝亲笔作曲,还有一批文人雅士留下许多名篇,如司马承祯李会元所作《玄真曲》、《大罗天曲》,贺知章所作《紫清曲》、《上圣曲》,宋代至明朝也是发展史上的高峰。北宋编纂《玉音法事》,记录50首近现代作品;而明朝则规范化出现《大明御制玄教乐章》,记录14首典籍品味丰富。
作为我国传统文化孕育下的宗教,一直继承并发扬了娱神悦神降神的情感流露。这一过程被称为“下得其意已樂身,上得其意已樂心靈”。元人南芝庵在 《唱论》 中指出:“ 道家唱情、僧家唱性、儒家唱理”,这体现出一种独特的情感体验——即通过音樂表達與信仰內容密切相關的心灵狀態,即「歌詞」、「調子」與「旋律」相结合呈現出的「情」。这是因为它与信仰内容密切相关,有着固有的宇宙观念,即关于生命力来源于自然界,与宇宙共振无限延展开来的宇宙观念,以及追求平衡协调之间一切万象自由活跃开放无边无际的人生态度深刻影响着它們風格,使他們呈現出純朴飄逸淡雅風範,又因為它能夠傳遞超凡脱俗与灵魂交流的功能,所以給人一种遙遠淨靜且強烈震撼力的聖潔感觉。
演奏者通常会选择一些具有特殊意义和功能的手持器械如铃铛钹磬等,这些都被认为可以直接影响到人的心灵状态,从而达到某种程度上的启迪悟性或洗净尘埃,让人回归纯真的世界。而对于那些能够听懂这种语言的人来说,它不仅是一种美妙的声音,更是一种通往心灵深处的大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