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学与其他传统之学的蜕变

史学与其他传统之学的蜕变 与美学的蒸蒸日上相比,史学一翼的不景气似乎令人莫名所以。 按中国传统的学术观,史学历来是学问的主To就清末以来的书法理论而言,史学的相对较强也是有目共睹的事实。解放以后,也有如潘伯鹰的《中国书法简论》这样的优秀成果问世。“兰亭论辩”的方法具有崭新的意义,但它的目标也依然是历史—书法的风格史界定。与当时的美学尚处于胚胎时期相比,史学的强几乎是不言而喻的。 但史学的目标并不等于史学的方法。相对于古代学问家的传统而言,史学的方法就是集资料,立卡片、做考据、作排比,“述而不作”或是春秋笔法。史学家个人态度掺入得越少,作为信史的价值就越高。虽然也有许多史学家窝褒贬于史述,毕竟不是一种观念现象而且也不占主流地位。由是,对同样的史学目标(或对象),用观念的方法应该是批评的、论证的,而用 “史学”的方法则是描述的。潘伯鹰有限地打破了“史学”的方法,但从祝嘉以来的史书,我们则看到了明显的平铺直叙方式,甚至把大量资料作一排比就算是《书学史》,尽管其中也还是不无偏激之处。直到20世纪80年代,几种书法史著作也还不无当时的影响:叙述的而不是批评的。在当时书法史的局部成果还十分有限的情况下,要求有一些很鲜明的史学意识,实在也是太难为著作家们一一他们还找不到这样做的出发点。 几次理论讨论会的举行,诸如米萧、魏碑、甲骨文、汉碑、张裕钊、杨守敬、兰亭序的专题性全国研讨会,为我们提示出一些十分重要的局部成果,对于书法史学研究而言,它们是必不可少的。各省市的书法理论讨论会,如山西的傅山研究、浙江的兰亭研究、湖北的杨守敬研究、四川的当地老书家研究,还有一些有相当水平的史学论述,汇集成一个有轮廓的成果集群,对于当代书法史学研究而言,也同样是必不可少的。但是,从总体上说,我们还是看到了史学一冀的落后面貌。其主要的症结,是在于书法史学家们并未养成一种新的史学观念:用思辨的方法去对待实际存在的历史现象。 严格说来,没有一种书法史不是对历史的批评—即使自称是“述而不作”,只要有对原始材料的取舍,只要在遣词造句上有差别,在分章布局、所费篇幅和叙述侧重与否上有不同的处理,就有了作者的批评意识在内。正是在这个意义上,我们说“一切历史都是当代史”。这句克罗齐的名言是永恒的真理。但主动的思辨及评价与被动的描述之间仍然存在着巨大的差异。思辨与批评把材料看做是立论的起点和基础,而描述则把材料的展示看做是终点。因此,传统的描述式的书法史著作之间具有极大的重复性,作者当然不能另造一个颜真卿的生年或改变王铎的生涯,只要历史事实不变,描述的基本内容就不会变,于是除了详略有别之外,不同作者的书法史也许大同小异,并无个人的特色可言。 但更重要的是我们看不到作者本人作为主体的价值。一部书法史除了浮在表面的客观现象之外,应该还有一些内面的发展规律、发展交替环节、衔接的方法以及不同的艺术(如果书法是艺术的话)。仅仅立足于事实现象使我们在研究历史时一叶障目不见泰山,无法深人到其内在规律中去发现各种因果关系,而要这样做,就必须有赖于作者本人作为主体的切入与把握。很显然,一个无所事事的理论家并不具备这样的能力,而一个具有真知灼见的现代书论家应该做到这一点。于是,理论家主体意识的弱质有效地阻碍了书法史学的发展进程—我们看到的不是一个五光十色、有血有肉的书法大舞台,看到的却是一个千巴巴的历史人物传记的排列。而这样的工作只要有耐心,没有较高理论素养(而不是简单的学问积累)也同样可以做得很周到。 与活跃而有生机的书法美学论战相比,书法史的走向衰颓与沉沦在一时间几乎是无法避免的结果—它当然不是最终结果,前途还大有可为。在一些单篇论文中,我们已经发现了史学观念正在发生某种有趣的蜕变。论及古典书法理论的总体特征的。论及具体书家如米萧作为艺术家、书家与官僚型、文人型书家的区别。论及傅山书学观在整个书法审美史上的贡献。以及几部卷峡浩繁的《中国书法史》、《中国书法批评史》的行将问世,当然还有报刊上对古代书论印论的系统介绍等,甚至还有如前已叙述的对当代书法史的热切关注,皆可见出这种史学理论腾飞前的种种征兆。毫无疑问,史学家们已经开始尝试用一些较新的观念方法来观照书法史,不再满足于现象罗列而希望能有一些对内在规律的深人把握。在今后一段时间内,史学的从衰颓走向另一转次的新生与重新崛起,一大批有见地的新史学著述的出现,将是我们这个时代的最重要成果。它必然成为新时代书法理论体格中的最主要组成部分。 史学与其他传统之学的蜕变(2) 与史学理论相辉映、构成传统书学另一翼的,是技法理论。自清初盛行书法技法介绍与整理之风以来,直到时期,关干书法的用笔、结构的叙述与整理仍不乏其人。于右任的“标谁草书”之说,按通常归类就应该被归到草书的结构研究范围中去。沈尹默反复强调的运腕、中锋之说,当然是用笔理论的大端。由于技法理论作为一种原则对初学者有直接意义,因此各种介绍文字不绝于时。建国以后如郑诵先的《各体书法源流浅说》、《怎样学习书法》,以及刘博琴、郭风惠、溥雪斋等人的讲座内容,沈尹默、邓散木、马公愚、白蕉的著述,大都是迎合普及书法的需要,以基础技法作为基点的。其间当然有深有浅(如白蕉、沈尹默的学术性强些),但研究的类属却并不大变。 当代书论的起步也不可避免地会具有技法先行的特点-因为书法首先需要普及,所以技法理论总是首先要涉及的问题。等到书法界对技法形成了一种固定的观念,当然也就有了流派和具体观点的分岐。干是,在最常识,最不需要思辨的书法技法理论范畴,也有了‘些有趣的论战。1985年前后,围绕着书法的中锋,以及“笔笔中锋”口号的可行性,《书法》杂志曾经有过一场争论。随后,又对“用笔千古不易”这句赵松雪的名言,理论家们从技法发展史角度进行了正反两方面的批评。相类似的争辩文章发表有数十篇之多,争论也体现出相当激烈的气氛。争论的关键,我以为,一是技法现象本身的典型性问题;二是对技法概念的理解立场有差异的原因;三是对古代技法的理论的设释层面问题。其间的立场、角度、层面不同,观点的展开与结论自然不同。而把技法当作一种固定不变的程式,是不可违反的金科玉律,这样的传统观念显然不能令人满意。比如把二王笔法神秘化,把“笔笔中锋”视为绝对的教条,说到底都是一个更高一层的观念问题,而不仅仅是具体的技法本身的问题。讨论触及了这些传统观念,使它稍有松动,并就某些问题作了澄清,应该是很有必要,也符合目前书法理论的表现性、主体性特征的。至于对古人技法理论的某些结论作出批评,就以古喻今的现实意义而论也很有必要,关键在于准确理解古人原意。虽然其间也是歧见迭出,但它对书论发展的现实意义也不可低估。理论家们对此作出积极的反响并时有新见,正证明了对书法理论的反思是全方位的。从美学到书法史(宏观)和技法原则(微观),都可以见出当代书法发展的独特个性来。 对古典书论中的技法原则的重新检验,势必牵涉到美学和形式法则等较专门的理论内容。除了立足于就古代书论批评的传统方法之外,一些理论家也开始努力提高自身的审视层面,从美学效果出发去推证技法原则的价值。如从线条的立体感、力量感的审美要求去估价中锋作为原则的意义,从形式构成立场去研究结构的规则,从笔法演变去推证书体演变的潜在依据,从结构造型的不同时代特点去讨论章法的美学原则,种种不一而足。技法理论一旦经过这种宏大的审美观照之后,开始摆脱它原有的局部、普及的特点,进入到历史、形式、观念等较深的理论思维模式中去,成为真正的理论内容。因此,毋宁说技法理论在当代书论中的地位有明显的提高,没有书法美学、史学的支持,它还只是学书常识式的教条而已。在今后一段时间内,它的地位还会更高—当一部分书法美学家和史学家因没有创作实践经验而不得不进行沉思玄想或是抄古书之时,我们看到了懂创作的理论家具有明显的优势。他们可以从切身的创作体验中发现、领悟理论的基点,他们的不断领悟必将从事实上推动书法理论的长足进展,而首先得沾惠泽的必然是技法理论部分。在现代的理论成果中,甚至有以文化背景、中国式的宇宙观、阴阳之学的立场来探讨一些人们习以为常的书法形式技巧问题,它正是技法系统得以优先的有趣事实。 考据的成果也有一些。当代书学理论中的考据部分人材并不多,与60年代启功考证《书谱》那样的扎实、严密、庞大相比,当代书坛的考据专家们还少有足以媲美的辉煌成果。但关干《平复帖》、《湖州帖》、《祭侄稿》、《自叙帖》乃至张旭、怀素等人的考证以及争辩,也使人窥出当代书法考证的大致风貌。碑帖鉴定方面的成果,也有几种颇有学术价值的著作行世,如 《增补校碑随笔》、《善本碑帖录》、《古书画鉴定考述》等等,都不失为代表性的成果。由于这些工作的理论价值比较有限—或者说它的艺术理论价值有限但资料价值极高,作为前研究阶段的资料准备具有突出的意义,但它们对书法艺术发展的思想意义不如美学和史学来得明确。鉴于本书的撰写立场. 史学与其他传统之学的蜕变(2) 1982年,有价值的工具书《碑帖叙录》出版,1984年,大规模的《中国书法大辞典》上下册由香港与广东分别出版,这可以说是传统书学中的划时代大贡献。在今后一段时间内,更大规模的集资料索引、图版目录与古代评价还有当代赏析文字数美于一身的《中国书法鉴赏大辞典》等一些学术项目还要相继问世。它们将把传统的历史、书家、作品、资料等研究内容的更高成就揭示给人们看。因此,史学的进一步腾飞是指日可待的。它的与美学结合以提高自身的观念层次,它的观念蜕变与更新所导致的传统旧学的观念蜕变与更新,将是今后书论界人士所主要期待的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