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们跨越世纪和千年时刻,中国学术界的焦点之一便是宗教学的崛起与迅猛发展。宗教作为人类精神现象与灵性生活的一部分,我们对宗教的理解与研究拥有悠久的历史。不过必须承认,在宗教学作为独立学科诞生之前,这种宗教认知和研究往往是一种内在于各种宗教本身的一种自我意识与自我剖析,或是相关学科所需的一种边缘性研究,展现出这些学科具有多元知识背景和必要逻辑关联。而不带信仰前提、不为辅助手段、以客观、科学、公正态度为特色的独立学科意识,则源于19世纪下半叶的欧洲。西方宗教学作为社会科学及人文学科中一门新兴学科,其强大的生命力和发展势头,不仅影响了百余年的世界宗教研究,也深刻地塑造了全球文化景观。
在这一百多年的历程中,西方宗教学逐渐形成了自己的学科研究范围、特定范畴以及基本方法。这种基本方法包括但不限于对“神圣”实体(Numen)及其体验(sensus numinis)的探讨,对“超自然”的存在状态进行描述,以及对于“神圣”之外一切事物进行评价等。这类似于鲁道夫·奥托在《论神圣》中的描述,即将“神圣”视作一种超然且内在的事物,它既不是具体事物,也不是抽象概念,而是两者之间某种特殊关系。
然而,我国现代时期以来开始全面开展并逐步形成了思想理论探讨和史料史实探讨这两大不同方向,并推出了重要成果。我国学者主要从两个方面展开系统性的研究:一方面涉及心灵层面,如精神体验、象征符号破译以及情感分析;另一方面涉及社会层面,如组织形态、功能分析以及社群构建。在此过程中,我国也开始翻译介绍西方宗教学著作,同时也独立进行深入的理论建设工作。
未来,我国应继续加强对西方宗教学经典著作的翻译出版工作,以丰富我国文献资源,为当代中国人民提供更多关于世界各地文化传统了解。此外,还应当加大努力,将我国自身的独特视角融入到全球化的大潮流中,与其他国家分享经验互鉴,同时借鉴他人的优点,从而使得中国特色的人文社会科学体系更加完善,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提供坚实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