塔吉克族,作为中国的少数民族,其名称“塔吉克”含义未有明文,据民间传说指“王冠”。主要聚居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西南部的塔什库尔干塔吉克自治县,以及莎车、泽普、叶城和皮山等地,以畜牧业和种植业为主。
在宗教方面,塔吉克族自公元10世纪起信仰伊斯兰教,是我国唯一信奉什叶派伊斯玛仪派的民族。他们过去广泛信仰伊斯兰教,其中以伊斯玛仪勒教派最为特异,该教派仅在新疆地区有此一民族信仰者,也见于印度、阿富汗斯坦及巴基斯坦等地。在宗教头领上称为“忘教主”,其宗教学义与其他伊斯兰教派相同,但在五大天命中的礼拜习惯不同,只进行早晚两次礼拜,并可朝四面八方祈祷。此外,在斋戒方面,他们不实行月九日禁食,而是实行心、眼、嘴、耳、手、脚七斋,即保持公正,不视奸情,不搬弄是非,不听谗言恶语,不取他人财物,不涉世俗场所,忍辱不记仇。
由于信仰独立于其他群体之外的伊斯玛仪勒派,使得塔吉克族宗教活动较少,没有众多清真寺,而且不重视封斋及朝觐圣地。一般而言,大多数群众仅在节日时举行集体礼拜。而且,与其他如维吾尔族相比,塔吉克族的宗教组织制度更为松散,其首领“依禅”自称圣人的后裔,但职位继承制带有世袭性,有些乡村由几个依禅共同管理,有时一个乡村甚至出现几名海力派代表各个依禅分管。除了这些,还存在着掌握宗法法律的人口类别“卡孜”,以及主持节日活动的人选“阿姆兰”,他们都在一定范围内开展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