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家语录注解:揭秘老子哲学的奥义
一、道为境界型的价值本体
老子的哲学思想具有丰富的内涵,因此可以从不同的侧面去理解。但就其基本精神看,老子哲学是关于人生境界的形而上的学问,它旨在依于“为道日损”的工夫而消除执为之心,上达于“无心”之境,以实现精神的自由和完善生命的存在。老子哲学的这一基本精神,是围绕着“道”范畴而展现其内容。
二、道与宇宙论层面的关系
《老子》中提到的“生”,如:“天下万物生于有,有生于无。”(40章),“道生一,一生二,二生三,三生万物。”(42章)这些话颇似宇宙论的语句,使人很容易把“生”理解为宇宙论意义,把道与万物的关系理解为生成者与被生成者的关系。其实,老子的关注点不在万物产生或构成基质,而是万物生成变化的一般原则,即 万物根据什么样的原则而被生成。这是一个本体论的问题,道即是重在本体论层面上显示这一问题意义。
三、无名与有名——探讨旧文中的观点
《老子》首章说:“无名,天地之始;有名,万物之母。”这里,无和有的区分表明了它们之间存在一种特殊关系。无不是实有的否定,而是一种深刻的地位;有不是实有的肯定,而是一种显著的手段。在这个意义上,我们可以认为,无和有并非简单对立,而是在某种程度上是统一、互相转化的手法。
四、本体论视角下的「玄德」
老子的自然观念,可以说不仅是对道之实体性的化解,更是不主宰性化解。“玄德”,这是老子所提倡的一个概念,这个概念强调的是一种超越所有主导力量或者规律直接介入事务进行控制或指导的事态。在这种情况下,“玄德”并不意味着某种特定的功用或能力,而只是指一个没有任何固定的身份或功能的事象,这个事象既没有自己的意图,也没有能够预测它行为模式的人类意志。
五、自然作为世界秩序——自然法则与生活方式
"法自然"并不是要我们遵循某些客观存在的事实规律或者神圣命令,而更像是要求我们顺应那些已经发生的事情,不去阻碍它们继续发生。这就是为什么王弼将"法自然"翻译成 "任方以方' 的原因,因为这更准确地反映了他所说的那个含义,那就是按照每个人自身具备的一切属性来行动,并让一切事情按照他们自己的方式发展下去,不去干涉也不去改变它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