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宋大文豪欧阳修《集古录》卷10记载“谢仙火”的奇迹说:大中祥符中,岳州华容县玉真宫被天火烧毁,只剩一柱,柱上倒书“谢仙火”三字。民众不解,去问何仙姑,回答说谢仙是雷部之鬼夫妇。欧阳修称这位女方士为衡山何仙姑曰:“庆历中衡山女子号何仙姑者,绝粒轻身,人皆以为仙也”。此事背后,或许隐藏着伐木者刻的队名,而非神秘传说。
刘攽《中山诗话》认为“谢仙火”的“火”字是“部”的意思,“一火犹一部”,王得臣《麈史》卷2则指出“谢仙火”三字是伐木者刻的名字。沈括《梦溪笔谈》卷21更深入地分析,“谢仙火”的“火”字代表的是队伍的意思。这意味着,用作玉真宫柱子的这根木材,是叫作谢仙的人带领的一伙伐木工砍伐的,并在其上刻有标识。
然而,“谢仙火”崇拜流传甚广,其信仰在湖湘间流传,被多种文献所记载。在这些文献中,有些提到永州或零陵有一位何仙姑,她与欧阳修称呼的衡山何仙姑是否同一人尚存疑问。
唐宋以来,大约凡受尊崇的大道、女丹家、女巫等都被民间称为「神」或「圣」。其中姓氏相同者,则更易混淆,比如唐代也有何老人。而元代赵道一《历世真僧体道通鉴后集》卷5和《嘉庆重修一统志》"广州府"部分都有"唐增城人何老人的条目",描述了唐代增城人、何老人的事迹,这个历史人物与后来的八卦之一之名相似,但并不一定就是同一个人。
曾慥《劝道歌》的附言提到虚靖先生撰写了《大道歌》,司马子微则著有《坐忘歌》,而他自己还创作了一首关于证实内丹术实践成效的歌曲。他以拾取神圣遗言为由撰写了自己的作品——《劝道歌》,但是否确实涉及到了当时盛行于江南地区的内丹文化中的某位名叫左掌子的 何老婆婆(又称左掌子),以及她所著述的一篇名为 《证 道歌》的作品仍旧是一个未知的问题。此外,还有一段颂赞清朝修炼内丹术者的诗句,其中提到了沁园春,也可能与某位名叫左掌子的女性有关。但具体身份仍然是个谜题待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