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宋大文豪欧阳修《集古录》卷10记载“谢仙火”的奇迹说:大中祥符中,岳州华容县玉真宫被天火烧毁,只剩一柱,柱上倒书“谢仙火”三字。民众不解,去问何仙姑,回答说谢仙是雷部之鬼夫妇。欧阳修称这位女方士为衡山何仙姑曰:“庆历中衡山女子号何仙姑者,绝粒轻身,人皆以为仙也”。此事背后,或许隐藏着伐木者刻的队名,而非神秘传说。
刘攽《中山诗话》认为“谢仙火”的“火”字是“部”的意思,“一火犹一部”,王得臣《麈史》卷2则指出“谢仙火”三字是伐木者刻的名字。沈括《梦溪笔谈》卷21更深入地分析,“谢仙火”的“火”字代表的是队伍的意思。这意味着,用作玉真宫柱子的这根木材,是叫作谢仙的人带领的一伙伐木工砍伐的,并在其上刻有标识。
然而,“谢仙火”崇拜流传甚广,其信仰在湖湘间流传,被多种文献所记载。在这些文献中,有些提到永州或零陵有一位何仙姑,她与欧阳修称呼的衡山何仙姑是否同一人尚存疑问。
唐宋以来,大约凡受尊崇的大道、女丹家、女巫等都被民间称为「神」或「圣」。其中姓氏相同者,则更易被赋予特别的地位,比如唐代也有名为何仙姑的人物。而元代赵道一《历世真剑体道通鉴后集》卷5和《嘉庆重修一统志》的某个部分,都有关于唐代增城人何仙姑的事迹,这并非宋代的 何以可比拟。
曾慥于北宋后期南宋初撰写了《劝道歌》,附言述虚靖先生、司马子微及他自己所著之书,其中提到左掌子撰写了 《证道歌》,述灵药、内丹术等内容。但究竟左掌子是否就是那位著名的、何以可比拟,我们不得而知。此外,还存在一些颂扬内丹术和隐语诗句,如:“自家养就一婴儿,不寒不热不曾饥。”但这些都是基于对历史人物及其成就的一种比喻性的描述,而非直接对他们进行评价或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