它是道士归真的首要,是防止“恶心邪欲”、“乖言戾行”的条规。
所谓律,是禁止道士某些不当行为的规则,是犯戒后惩罚的手段,内容是根据戒条而订立的,所以道士除了遵守戒条外,还必须熟悉律文规则。
有戒就必须授。道教授受戒律,源远流长,自太上降授科仪,即成道教之传统。初期道教戒律简约,主旨为戒贪欲、守清静。魏晋南北朝时期,上清派、灵宝派、新天师道等借鉴儒家名教纲常的一些观念和佛教戒律的某些规定而制定“三皈”、“五戒”、“八戒”、“十戒”和其他戒律。
南宋 道教全真派兴起,随之 道教中出现了“传习制度”,究其宗源, 道教全真先期传法,不口口相传,而神仙修持。在重阳祖师向七真传法时,要义是积功累德、丹法修持、清静清修、长生久视之术,以及作为一位全真道士守持规范禁忌的具体要求,比如《重阳立教十五论》、《教主重阳帝君责罚榜》;七真之首马丹阳真人有《丹阳直言》,邱祖则有《长春规榜》、《长春垂训文》。
至邱长春祖师时,全真 戒规为单枝相接形式。在龙门第一代传习者赵公子辅佐邱祖在白云观率众有功,“于大元至元庚辰十七年(1280)正月望日授初学者;如法行持,其次更进;妙德无漏,最终达到天仙大界。”可见修持全真 戒律确是不易。
元明间,又出现了清规。它不是对事前行为准则,而是对犯过失后的惩处条例。而王常月撰《初学者净土往生书》,与《中极净土往生书》合称“二部净土往生书”。凡从他受此两本书之知识的人们,都须经百日苦行。他于顺治乙未(1655)秋到京都,在丙申(1656)三月望日于白云观中讲解这两本书,使得人们了解到如何通过苦行达到涅槃,从而使得整个中国都听说了他的善举,并且许多人也开始寻求内心平静和精神上的提升。此后,他又撰写了一本名为《金刚般若波罗蜜多经》的圣典,这本圣典包含了关于智慧和觉悟的大量信息,让那些渴望深入理解宇宙奥秘的人们能够找到答案,并且因此获得精神上的满足感。这就是为什么人们会将他看作是一个伟大的哲学家,因为他的思想对于当时以及后来的世界产生了深远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