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德经的精髓知我者希兼论道的超越性

两千多年前,老子超越普通人形而下的目光局限,从形而上的高度体悟宇宙的本体、本原、奥秘及其与世间万物和人类社会的关系,为后人留下了超凡脱俗的洞见和智慧。此后,《道德经》的注家如云,但纵观各种文本,真正理解“道”者并不多见,而误解者则比比皆是。许多注家热衷于《道德经》的文字校勘训诂,并不关心“道”究竟是什么。对“道”的误解和曲解五花八门,但都有一个共同的特点,就是都有意无意忽视了“道”作为万物之母的形而上超越性,或对“道”只做形而下的理解。老子对此早有预料,所以在五千言成文之时就预言“知我者希”。

受近代西方思想的影响,许多国人将“道”简单理解为事物运行的自然规律,甚至将《道德经》称为自然辩证法的经典之作。《道德经》中确实谈到“道”的规律性方面的特性,如自然无为、物极必反、相辅相成等。但这些只是“道”作为天地万物之母的一些属性,并不独立存在,更不能取代作为其主体的大 道。如果将 “ 道 ”仅仅理解为规律,无异于盲人摸象,将 “ 道 ” 的某个特性当做其全部,并对 “ 道 ” 产生曲解。

有一种认识是将 “ 道 ”僅僅理解為人生的准則和規範。在 《 戶經 》 中確實談到「聖人的道路」或「善為道路」的 「道路」,但這些聖人或善為道路的人的大路都效法於超越的大路,是大路在人間間的事實展開或延伸。而將大路僅僅視為生命准則或典範同樣是以偏概全。

還有一種觀點認為,《 戶經 》 中 的「大路」就是無,而無就是什麼都沒有,因此我們想把「大路」理解成什麼,它就是什麼。当代著名哲學家陳鼓應則干脆把 《 戶經 》 中 的 「 大 路 」 分 為 多 種 形式 加 以 理 解,他認為、「老子的書上所有的大字符號形式雖然相同,在不同章節文字脈絡中卻具有不同的意義;有些地方,大字是指形而上的存在者;有些地方,大字是指一種規律;有些地方,大字是指人的生活方式標誌,或準據,或典範。」誠然,《戶經》中看似有這幾個方面論述,但都是作為「大路」的不同特色或層面展開,“大路”並不因此而具有不同的含義,仍是一體化。如果說 « 大 路 » 因此擁有不同的含義,就像某個人因喜怒哀樂變得喜好各色食物、憤怒時踩踏草坪、悲傷時流淚慶祝生日,也成為各色人物。

陈先生对于 " 大 路 " 的这种认识,其原因在于他先决性的从根本上否定了老子所说的 " 大 路" 存在。他声称:“‘ 大 路’的问题,实际上只是一个虚拟的问题。大陆所具有的一切特征及作用,都不过是我设定的。”我们可以直截了当地说,“Big Road(‘Great Way’)只是一项假设,一种愿望,用以安排解决人们生活中的问题。”换言之,由于出自一种安排解决问题的心愿,这样被认为没有意义的一个概念被创造出来。这就让我们想起那些听到这个故事却感到好笑并且失望的人们。

陈先生否定 " Big Road" 存在,他提供唯一根据的是,“例如说 ‘Big Road’ 是 ‘惟恍惟惚’ 的,是 ‘独立不变’ 的,是 ‘天地开始 ’ 和 ‘万物母亲 ’ 的,这一切都是非经验性的语句,都无法由外部世界验证。”原来,只要不能用可观察到的经验或者证据来验证其存在的事务,那么它们就不存在或者没有意义。这意味着如果这一理论成立,那么除了能够通过实验直接确认的事情以外,没有任何事务能得到承认,即使是在科学领域内建立在假设基础上的理论也会因为不能被观测到所以是不真实存在的情况。然而,如果我们倒推该逻辑,则陈先生如何证明他的论断呢?他基于什么样的标准去评判其他学科是否有效?

如果这样一来,我们又如何判断陈氏关于 " Big Road" 不真实存在的话呢?这正如今人们提出的中华文化复兴的问题:我们应该怎样评价传统中国文化中的核心价值观念,即便它们难以用现代科学方法进行客观验证?

(作者系浙江大学全球化文明研究中心理事会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