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子道德经中知我者希兼论其超越性

两千多年前,老子超越了普通人形而下的目光局限,从形而上的高度体悟宇宙的本质、奥秘及其与世间万物和人类社会的关系,为后人留下了深邃的智慧。此后,《道德经》的注释者如云,但纵观各种文本,真正理解“道”的学者并不多见,而误解者则比比皆是。许多注释家热衷于《道德经》的文字校勘训诂,却忽视了“道”作为万物之母的形而上超越性,或只做形而下的理解。老子预言:“知我者希”,预料到人们会因为对“道”的误解和曲解而远离其真谛。

近代西方思想的影响使得很多国人将“道”简单理解为事物运行的自然规律,将《道德经》称为自然辩证法的经典。但这只是《道德经》中谈到的“道”的规律性方面,并不独立存在,更不能取代作为其主体的形而上之“道”。如果仅将“道”理解为规律,无异于盲人摸象,将其某个特性当做全部,对其产生曲解。

还有的人将“ 道”仅仅理解为人生的准则和规范,《道德经》确实谈到了圣人的道路或善行者的方式,但这些都是效法于超越的大路,是在人世间的一种体现或延伸。因此,将 “ 道”仅仅看作人生准则或典范,也是不全面地认识它。

更有一种观点认为,《道德经》中的 “ 道”就是无,而无就是什么都没有,因此我们想把 “ 道” 理解成什么,它就是什么。当代哲学家陈鼓应提出分多种形式加以理解,他认为,“ 老子书上所有 的 ‘ 道’ 字,符号形式虽然是同一 的,但在不同章句 的 文字脉络 中,却具有不同的意涵;有些地方, ‘ 道’ 是指形而上的实存者;有些地方, ‘ 道’ 是指一种规律;有些地方, ‘ 道’ 是指人的生活的一种规定、标尺、或者典范。”诚然,《Doctrine of the Mean 中看似有这样的论述,但都是作为 “ 道”的不同特征或层面展开,不意味着 “ Dao 不再是一个统一的事实。

然而,在一些学者那里,如陈先生,他们否定了老子的这个存在。在他们看来,“ Dao 只是一项假设,一种愿望,用以安排解决生活的问题。”换言之,他们认为老子出于安排解决问题的心理,就创造出了一个不存在的事物。这就像说一个人因为喜怒哀乐就变成了几个完全不同的个人一样,这样的认识完全排除了老子的原意所指向的是一个统一的事实。而且,如果根据科学主义理论来判断,那么大量建立在假设基础上的科学理论也都不成立,因为它们无法被直接观察验证,这样的话,我们甚至可以怀疑是否有人类社会有所谓的情感、意识等抽象概念,因为它们也是基于推理构建起来不可直接证明的事情。如果这样进行逻辑推演,那么我们很难找到任何东西能够得到确认,因为几乎一切都可以用这种逻辑手段推翻掉,这简直是在自毁精神世界,对人类文化和知识体系造成极大的破坏。

最终,如果按照这样的逻辑来考虑,那么中华文化中最核心的地位——儒教、佛教以及中国传统宗教信仰——都会被彻底抹去,只剩下肉身躯壳。这正是现代社会所面临的一个严峻挑战:如何从这种文化危机中恢复过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