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子道德经感悟道乐探索情在天然道观中奏响古韵

自古以来,我国一直是礼乐之邦,礼乐文化在传统文化中的地位举足轻重。在我国古代的各种重要祭仪中,音乐扮演着不可或缺的角色与意义。《礼记·乐记》云:“祀天祭地,明则有礼乐,幽则有鬼神。”古时的仪礼活动往往是为了庆祝重大节日或为重要事件向天祈福,而音乐正是这些活动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不仅丰富了活动内容与形式,也传达了古时人们的文化精神,是传统文化的一部分。

道教音乐简称为“道乐”,是一种表达宗教信仰、宣扬教理教义的艺术手段,也是修道者修身养性的重要行为方式。在斋醮、宣道布道等活动以及自我修养时,都不能缺少“道乐”。其中,“斋醮音乐”又被称作“法场音乐”,集中体现了 道教音乐精神特质,因此民间也常将 道教音乐同一而论。

作为一种悠久历史的艺术形式,“道乐”由来已久,上古时期巫师们就以歌舞降神,以此求得神明保佑。那时巫舞、巫风盛行,在远古巫文化祭仪当中形成源头。随着法事活动从直诵发展到音腔,“华夏颂”、“步虚声”等腔调韵律逐渐出现,并影响深远。

唐朝乃至宋朝和明朝,是“道乐”的繁荣时代。唐朝兴建庙宇,不仅玄宗帝亲笔撰写《霓裳羽衣曲》,文人雅士还留下许多名篇,如司马承祯所作《玄真大罗天曲》,贺知章所作《紫清上圣大罗天曲》等。宋代著录出了50首典籍中的多首原创作品,同时也有不少新创谱本。而在明朝,更规范化管理,使得成为我国传统音乐精粹。

因此,对于我们现代人来说,无论是在什么场景下,我们都应该致力于对这份源自自然之美、追求无为之境界的心灵旋律进行更加深入的人文关怀与审美领悟,让那些充满哲思与灵性色彩的声音,与我们共同旅行,将那份独特的情感——“情在”,赋予它新的生命力,为我们的生活增添更多温馨和智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