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1989年,北京的白云观举行了一次历史性的仪式——全真派第一次传戒合影,这幅图片由宋士洪道长提供。对于戒律而言,它不仅仅是一种禁忌,更是修行之路上的重要指南。天真皇人曾经说过,只有真正符合模范的道士才能被称为道士;只有真正遵循规矩的真人才能被尊为真人。
一旦踏入戒坛,承诺诚实地接受戒律,我们必须保持安静,并且严格遵守仪式程序。这不仅是对五祖和七真的敬意,也是我们追求全真的榜样和家风的一种体现。在这严肃而庄重的教务活动中,我们重视道纪,致力于建立一个严谨的教制和一种高尚的情操。
然而,有些人认为,全真派传授戒法并不属于宗教法事,而是一个纯粹的教务活动。这主要基于两个原因:首先,全真派并不是第一个进行传授戒法的组织,其早期形式可以追溯到魏晋南北朝时期正一道教。而敦煌文书中的《唐景云二年道士王景仙从雍州长安县怀阴乡东明观三洞法师中岳先生张泰受十戒十四持身品牒(十戒经盟文)》记录了唐代的一位女道士王景仙,她在接受十大誓言后,以此作为超脱世间诸情、达到上清境界的手段。
因此,对于那些主张佛教影响了道家的传授习惯的人们来说,这个说法是不成立的,因为印度佛教在最初并没有记载过类似的“传授”活动。而中国佛教关于这一点最早可追溯到的记载是在唐宋时代,而这显然晚于魏晋时期 道家的出现。此外,全真派对于其门下的方丈大律师在选择接班人的时候非常慎重,不轻易将其心得和秘密分享给任何人。
根据《玄都律坛内庭要秘》,受戒的人应当具备以下十个特质:
喜欢学习胜妙之法,像流水一样不断进步。
喜欢与贤智者交往,没有疑虑地跟随他们。
聪明睿智,可以辨别是非。
谨慎小心,不做超过自己的行为。
柔软善良,无过失或恶行。
能够找到比自己更好的老师,没有骄傲的心态。
尊敬老师,如同贫穷但得到宝贵财富般珍惜。
能够侍奉老师,不介意辛勤工作。
对先前的老师有报答的心愿,但又不忘初心。
热切请求受戒,一直努力至日夜无休息,即为十相。
另外,方丈大律师在教授这些戒律时也会考虑以下几点:
心灵未达标准就不会教授;
不完全诚实就不会教授;
没有坚定信念就不会教授;
五逆罪犯就不会教授;
有疾病的人也不会教授;
如果找不到合适的人,就将这些秘密藏匿于名山福地、海岛龙宫等地方,让它们自然而然地出世。
通过这样的方式来接收及保存学问,是古老文化的一个重要部分。在这个过程中,每个人都应该以最高礼节对待知识,将其视作身外之物,在手里拿着它走路,但绝不能让它成为你精神生活的一部分。当人们想要寻找神圣或超自然力量的时候,他们通常会寻找一些特殊的地方,比如山脉、河流或者某些特定的建筑物,这些都是因为古代人们相信这些地方拥有特别力量,所以才会去那里寻求帮助或平衡。但实际上,那些能够使人们感到神奇感的是那些能引起人类深层情感反应的事物,而不是那些只凭借物理属性存在的事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