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9年,白云观举行了全真派自解放后首次的传戒大典,此刻我们有幸见证这一历史瞬间。戒律,作为修道之要,要求严谨与专一。天真皇人曾言:“既称道士,不以模范而行;凡言真人,不以规矩而习。”在戒坛之中,我们秉持诚意接受戒律,以静心为务,以威仪为准,从五祖到七真,再到诸多先贤,我们追求的是一个完美的榜样。
然而,如果从严格的角度来看,全真派的传戒并不仅仅是一场法事,而是教务活动的一部分,是维护严肃道纪、重建教制的重要途径。为什么这么说呢?因为传授戒律并非全真派独有的做法,它们早已存在于魏晋南北朝时期的正一道教中,有着丰富的地位和经典可资佐证。在敦煌文书中,就有唐代《十戒经盟文》的记载,该文详细记录了女道士王景仙如何向三洞法师张泰受取十戒,并发誓将其视作身宝,这份盟文反映了唐代道士受戒的情况。
因此,有些人认为佛教对道教传授戒律有一定的影响,但这种说法站不住脚,因为印度古老时期佛教并没有明确记载过类似的“传授”活动。而且,在中国佛教史上关于此类活动最早记载出现在宋朝之后,而在魏晋南北朝时期, 道教就已经开始实践此种制度。全真派对于传授这项职责非常认真的,他们只有在找到合适的人选后才会轻易地进行这样的行为。
根据《玄都律坛内庭要秘》,任何想要接受修行的人,都必须具备以下十个品质:好学渴望胜利、善良无私、聪明能辨别是非、谨慎言行一致、柔和无过失、高尚愿意学习于他人、尊敬师长如珍宝一样珍惜、彼此之间有报恩的心情,以及始终不懈地请求接受这些规则。这十个品质被视为接收修行者应具备的基础条件。
同时,对于方丈大律师来说,只有当他们满足以下条件时才会考虑向某个人教授这套系统:心灵纯净,无虚伪;行动一致,无二心;骨气坚定,无畏惧;无逆境,无恶念;身体健康,没有疾病。此外,如果找不到合适的人选,他们可能会将石匣藏于名山或海岛等地方,让自然界决定何时出现一个值得信赖的人物来接手这套体系。
综上所述,通过以上描述,可以看出 道教学者对于受取修行之路上的规范源远流长,其核心理念自太上至下世世代代相承,即成为了整个宗门共享的情感纽带。当初期的道教学者制定了简约但又深刻意义的大众化禁忌,如《老君想尔》中的“老君想尔”,它不仅是正一天师最早的一部刑罚,也是所有后续发展起来的一切学术基石之一。在更晚近时代,全真派也创立了一套更加复杂且精细化的小册子,这些小册子包括诸如“三皈”、“五罪”、“八罪”及更复杂版面的条例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此外,由于北宋期间出现了全真的兴起,所以这个体系便随之变得更加正式化,最终形成了一种称作“转交”的方式,这种方式意味着由最高级别(即天师)直接亲口讲述给下一级别(即居士)的法律和规则,同时他们还需要遵循一种叫做六耳不谈的话语禁令,那就是不能让未经授权听闻这些高级知识,因此该制度旨在确保这些神圣而高深莫测的事物不会落入非专业人员的手中。这一切都是为了达到一个目的——保持那些寻求通往仙境道路的人们尽可能接近真正本质状态,使他们能够实现自己的目标,即成为真正拥有仙力能力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