侗族民间禁忌

每一个民族,由于环境的不同、对大自然认识的不同等等,各民族在许多方面都有禁忌,形成一引起比较牢固的观念。这一点,生活在广西三江的侗族人民也毫不例外。正因为如此,由于不同的观和生活习俗,形成了如今文化的差异。而由于这种文化的差异,产生了一种神秘的魅力,驱使大都市里的人们竞相前往观光旅游。文化的魅力,往往比任何东西都更加吸引人!

生产禁忌每年第一声春雷响后,每隔十二日即为忌雷日(如该日系子日,则逢子日均忌雷),不能下田劳动。立春后的五个戊日,也忌下田,认为如不忌戊五,会触犯“土神”,于生产与身家不利。因此,到了逢戊这天,人们互相提醒“戊不动土”。有的地方还有二月、九月的丑日与未日忌下种、做庄稼、竖房,四月、十月的申日忌挖田翻土;秧苗未出水前及栽秧结束前有忌吹芦笙、扇扇子等禁忌。

生活禁忌如忌对着太阳、月亮小便;太阳将落山时忌见到人打桩,怕夹自己的魂魄;忌天火(大流星)掉进寨,怕受火灾;忌鸡早啼,牛夜叫,认为是火灾之兆。忌清早说死、杀、鬼等凶语,否则不吉利。忌在野外碰见兽类及蛇等动物的尸首,认为见了会家破人亡。传说见了蛇蜕皮、交尾,男女野合,也会恶疾缠身,不治而亡。忌正月巳、亥日出远门或上坡;每月逢七与九日忌出远门等。

婚礼禁忌在缔结婚姻时,忌同姓结婚;还有五行相克不婚(尤不喜水克火),十二属相相冲不婚(有羊怕鼠、蛇怕虎、龙怕虎、马怕牛、金鸡见犬泪交流之说)。有的地忌正月、三月、五月嫁娶、定亲,忌寅年婚嫁,接亲时忌碰见孕妇、丧事。新嫁娘忌在半路说话。新娘进新郎家门时忌碰见新郎家人,全家要回避,否则不睦。陪嫁的箱子、水桶、盆忌空去,一定要用它物或米充实;已嫁之女,回娘家时忌开禾仓、拿炊具。

丧葬禁忌有,忌猫跨过尸体;忌铜铁附在尸上入棺;非正常死亡者入堂屋停尸,其家庭成员忌参加竖鼓楼、架梁,忌进入圣母坛。殁于外者尸体或棺柩忌入寨;忌带孝进入别家。未出殡前寨老幼忌吃荤,但可吃鱼。丧葬一月内忌外出远门或借钱、米。

妇幼禁忌妻子怀孕,丈夫忌抬棺木、寿板;孕妇忌在娘家分娩,必要时,另搭一棚守月。忌生怪胎,一经出现认为是做了坏事的报应,于是不捡不养。产妇未满月忌到别家。产妇分娩时,忌外人进屋,三天才解禁。婴儿忌肉食,一岁食解禁忌小孩数天上星星,认为会短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