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和国家文物局联合发布的关于打击文物犯罪的指导意见,旨在依法严厉打击盗掘古文化遗址、古墓葬,以及采用破坏性手段盗窃不可移动文物等问题。根据这份意见,2020年8月至今,全国共破获3950余起文物犯罪案件,打掉790余个犯罪团伙,抓捕8420余名犯罪嫌疑人,并追缴8.28万件各类文物,其中包括国宝级珍贵文物6477件。
针对盗掘古文化遗址、古墓葬这一重点难点问题,这份意见明确了“古文化遗址、古墓葬”的范围,并规定了对于以被确定为全国重点或省级保护单位的这些遗址和墓葬进行盗掘未遂案件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此外,对于采取破坏性手段如切割石窟中的佛像头部实施未遂的盗窃行为也将追究刑事责任。
此外,该意见还针对地下文物交易问题作出了指引性规定,为进一步明确文物犯罪案件的管辖,也就涉及多个地点的问题提供了解决方案。这一系列措施旨在加强对侵犯文化遗产安全的法律监管力度,从而更好地保护中国宝贵的人间瑰宝——我们的历史和艺术财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