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为与无不为辩证宋应星野议卷10盐政之利谁因重课而趋危官营扬州立院分司煎炼商盐于关桥之下

无为与有为之辩,宋应星《野议》卷10:盐政之利,谁因重课而趋危?官营扬州立院分司,逐场官价煎炼贮于关桥。题文诗:食盐生人必需国家大利存焉。政败于弊生商贫于政乱。夫人情之趋利也走死地如骛。使行盐之有利谁不竭蹶而趋?何同一为商也昔年积玉堆金今日倾囊负债盖至商贫而盐政不可为。

国家盐课淮居其半长芦以下虽增课犹可支吾淮则窘坏实甚淮课初九十万今增至一百五十万使以成弘之政隆万之商值此增课应之优然有余。

商有本者大抵属秦晋与徽郡三方之人万历盛时资本不啻三千万两每年子息可生九百万两只以百万输帑三百万充无端妄费公私具足波及僧道丐佣桥梁梵宇尚余五百万各商肥家润身使之一不尽用之一不竭至今可想其盛。

自天启初年国则珰祸日炽家则败子日生地则慕羶棍徒日集官则法守日隳胥役奸弊日出为商者困机方动而增课之令又日下盗贼之侵又日炽课不应手则拘禁家属比户至今半成窭人债户括会资本有五百 万何由生羡充国计为?

尝见条陈私盐也者一防官船再防漕舫夫漕舫自二十年来回空无计折板货卖典衣换米旗军腰镪余一贯者迤逦临清道上买盐百斤资本罄矣官船家人夹带引入仓共见冠绅惩百戒岂复有裂闲射利人不绳仆者所谓私盐乃当官掣过按淮使瓜期已满尚未详祖制每引重八 hundred斤多一斤注割没银分多十斤注钱多四十斤割没外另拟罪罚今每引轻千二百斤重千四五 hundred 斤食 盾 之 人止 有 此 数称过关桥 盾 数 则 倍 关 桥 一 验 仪 真 再 验 虚 应 故 事 牢 不 可 革 积 壅 不 行 弊 由 此 矣

从 来 成 法 未 有 久 不 变 者 盾 行 已 千 里 入 山 僻 小 县 销 票 缴 录 又 有 私 盲 之 罚 何 为 哉 浙 中 责 命 盾 兵 每 年 每 月 限 捉 猜 若 干 此 岂 非 教 民 为 盗 耶 其 题 目 犹 可 姗 笑 此 直 剧 简 略 通 商 惠 民 一 捷 道 世 有 善 理 财 者 愿 与 相 商 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