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客家人的悠久历史文化中,孝道精神是中华民族伦理道德的一部分,其影响力深远,体现在对长辈祖先的尊重和敬爱上。传统的伦理道德孝道精神主要体现在尊长、不辱和能养三个方面。
首先,尊长是以孝敬父母为起点,将这种态度推广到睦姻睦族,再扩展到民族尽大孝,为国家尽全忠。这一观念体现为对长辈祖先的深刻感恩,即使离开了家庭,也会节衣缩食积聚银两,以寄回财物给父母,使他们在故里乡间永不寂寞。即便长辈百年归天后,客家人仍然会以建母亲堂、念祖亭等形式寄托对先辈的怀念。
其次,不辱意味着不玷污自己,不作称霸一方之事,即使生活平凡,也要光明磊落,不使长辈父母蒙羞。最后,能养则是菽水承欢、晨昏定省,使堂上能生活安定,无忧无虑地享受儿孙天伦之福。
这些关系既有区分也有联系,以尊长、不辱为目标,从能养做起。在这三者的关系上,客家人始终以“孝道”的君子形象出现在中华民族之间,屹立在世界民族之林。
尊孝精神的产生,一方面受到了中华民族悠久历史和传统文化的深刻影响,这些优秀美德不断注入而逐步扎根完善。此外,还受到儒家思想特别是《增广贤文》、《三字经》等书籍所提倡的人生观念,如仁义忠恕、礼仪等,以及道家的调整行为规范思想,对善与恶正义与非正义公正与偏私诚实与虚伪都有指导意义。此外,由于客家人的祖先担当国事家族事,因此形成了可敬可亲可佩的形象。在战争灾难迁徙过程中,他们认识到父母对于国家兴衰成败起到了主心骨作用,并肩负重任成为顶梁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