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9年,白云观举行了全真派自解放后首次的传戒大典,此刻宋士洪道长赠予一幅珍贵的合影。戒律,意味着禁止与归真相结合,是修行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天真皇人曾言:“既称道士,不以非道士之模范而行;凡言真人,不以非真人之规而习。”因此,当一个人踏入戒坛时,他必须怀抱诚意接受戒律,致力于保持安静和庄严的仪式,以远离五祖和七真的尘世纷扰,并在品德上追求全真的榜样,使家风得以延续。
从严格意义上说,全真派的传戒活动并不构成法事,而是教务上的严肃行为,是维护教规、重建教制的重要方面。为什么这么认为呢?其实,全真派并不是道教传戒活动的始创者,这一现象早已在魏晋南北朝时期就有了踪迹,有许多古老的道教经典能够证明这一点。在敦煌文书中,就有《唐景云二年道士王景仙受十戒十四持身品牒》的记载,其中详细描述了王景仙如何向三洞法师张泰受取十戒,并发誓要修行供养,永为身宝。这份唐代受十戒经盟文不仅反映了当时唐代道士受戒的情况,也证实了早期中国道教对于传授戒律有着悠久历史。
有人主张佛教对道教传授戒律有一定的影响,但这样的说法站不住脚。原因之一,在于印度早期佛教学术中的“教授”并未记录下任何关于“授予”的活动,因为印度佛学更侧重于讲经辩论,而不是进行具体的手头工作。而且,即便是在中国 佛教学术中,对于“教授”这一概念所做出的记载,大多集中在宋代之后,这显然比起魏晋南北朝时期由全真派所推崇的大量传授活动要晚得多。
全真派对于传授这门艺术极其认 真,因此一个方丈大律师,在没有合适的人选之前不会轻易地开启这扇门。在《玄都律坛内庭要秘》中明确指出,要成为合格的人选,他们必须具备以下十种条件:好学胜过他人,无疑无悔;聪明善断能识伪诈;谨慎小心言必行;温柔克己少犯过错;能超越自己绝无骄慢心态;尊敬师长如获宝藏;勤勉奉仕绝不懈怠报恩心切;恳请受业日夜不息。
同时,如果方丈大律师决定开放这扇门,他会遵循一定的标准:如果你的行为不能达到规范,你将被拒之门外。如果你不能尽信守诺,你也将不得进入。如果你的骨气不足,或许你还需要更多时间来磨砺自己。如果你拥有逆性,那么再见吧!即使健康状况允许,也一样不会被接纳。此外,如果石匣藏于名山福地或海岛龙宫等神圣地点,只需等待自然流转,它们自会出现世间寻找新主人。
源远流长的是我们学习到的所有这些收获,从太上天界降临到科仪之礼,这就是我们今天所继承的小小遗产。当初,我们最初的大智慧简约至清静,与贪欲作斗争、守持宁静为宗旨。当初,我们最原始的心灵探索应属于正一天师最早设立的一条道路——老君想尔禁令,最古老最为完美的一本生存指导书籍——也是第一本形成我们的禁令典籍。而随着时间流逝,上清、新天、灵宝等各个派别不断涌现新的规定,如“三皈”, “五禁”, “八禁”, “十禁”以及其他各种规定,为修炼提供更加精细化指导。在北宋时代,由全真学校领导走向光辉时代,一系列新的规则也逐渐被建立起来,“傳化制度”的体系开始形成,其目的简单而直接:保留原有的文化,让它口口相传,不让邪恶势力介入此过程,从而达到了神仙般生活状态的地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