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智虚:《周易参同契》作者传承再考——四书五经指向社会教育的重要性探讨
【内容提要】本文旨在基于前人研究成果,进一步梳理《周易参同契》作者传承的情况,并对其传承体系进行一次深入探讨。文章将集中分析《参同契》下篇提出三个疑问,以考察这些疑问为基础,重新评估《周易参同契》的作者传承体系的可行性倾向。
【关键词】:《周易参同契》,作者传承
作为“万古丹经王”,在道教内丹领域与《悟真篇》并称“双壁”,《周易参同契》一直占据着极高的地位。无论是内丹还是外丹,无不把它放在非常崇高的地位,后世的丹家通过注解等方式,对其进行了进一步阐释。然而,由于典籍文献材料较少,对其研究仍有很多待挖掘,尤其是在确定其作者方面,更是存在多种版本和不同的说法,只能有一种正确答案,我们希望我们的探讨越来越接近。
史料梳理
(1)彭晓注本
彭晓注本中引述了《神仙传》的记载:“魏伯阳者,会稽上虞人也。世袭簪裾,唯公不仕。”从中可以看出,《参同契》的作者魏伯阳是会稽上虞人的说法。
(2)阴长生注本
阴长生注本中的记载则不同,他认为徐从事是北海人,而魏伯阳造了一部名为“五相类”的书,但最终改名为《参同契》,而淳于叔通补充完成了这部作品。此外,这个说法还提到徐从事曾亲侍于魏伯阳之下。
(3)无名氏注本
无名氏注本则提供了另一种观点,即徐从事先后授予魏君和淳于君,然后由淳于君撰写完成了三卷的完整版。但这个版本中也有一个问题,那就是关于始祖魏君的问题,其身份和角色都没有明确界定。
除了以上几种主要版本之外,还有其他一些旁证材料,如玄光、刘知古、葛洪、陶弘景、张玄德等,他们对于该书的理解各有侧重点,有些甚至提出自己的见解或理论,但是这些理论并不能完全证实某个特定的历史人物或者事件,因此需要结合更多史料进行综合判断。
前人结论
汪启明先生对此作出了详细考证,他认为早期三家注材料均以 《參相同盟與魏伯陽、徐真人及淳於叔通三個人有关。他还指出宋以后的材料不可靠,因为它们都是后出的,而现代学者孟乃昌和萧汉明也支持朱熹对“會稽”一地考订得出的结论,即应理解为齐鲁地区。在汪先生看来,《參相同盟是一部齐鲁地区创作的一部著作,是由齐州的人物所著,不可能是吴越地区的人物所创作的。这一点他通过对“會稽”这一地名的考证得出的结论。但这种结论是否准确,则需要进一步调查验证才能得到确认。
我们认为仅仅通过对“會稽”这一地名就断定魏真人的地域背景以及整体作品来源是不够充分的,我们应该更加全面地考虑所有相关史料,并且不要忽视那些似乎与主流观点相悖但又值得关注的情报。在未来的研究工作中,我们希望能够找到更多直接或间接证明这些疑惑的地方,从而更好地了解这段历史上的情况。
总之,在我们目前掌握的情报范围内,没有足够坚实的事实可以用来断言哪一个版本才是正确的,也许未来随着新的发现和更深入的人文学术研究,这一谜团将逐渐揭开,但至少目前来说,它依然是一个值得深入探索的话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