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们经历的世纪之交和千纪之交,中国学术界所关注的热点之一,即宗教学的崛起和迅速发展。宗教乃人类精神现象和灵性生活,人们对宗教的认知和研究,亦有着悠久的历史。但应该承认,在宗教学作为一门独立学科诞生之前,这种宗教认知和研究或是各种宗教本身的一种内在性研究,体现出对其观念、情感、行为、组织、经籍及文化构建和传统的自我意识与自我剖析,或是相关学科所需的一种边缘性研究,展示着这些学科具有的多元知识背景和必要逻辑关联。而不带信仰前提、不为辅助手段、以客观、科学、公正态度为特色的、具有独立学科意识的宗教学,则产生于19世纪下半叶的欧洲。西方宗教学作为社会科学及人文学科中的一门新兴学科,表现出强大的生命力和发展势头,从根本上影响到一百多年来的世界宗教研究。
西方宗教学在这一百多年的历程中逐渐形成了自己的学科研究范围、特定范畴、大量方法与流派。它分为狭义与广义两部分。在狭义范围内,它主要侧重于描述与理解各个文化中的神话体系及其相关仪式;而广义则涵盖了更深入探讨神话背后的意义以及它们如何影响现代社会的问题。此外,还有一些现代专家倾向于将考古学、中世纪文献批判等其他领域纳入至广义性的框架。
西方当代思想家如鲁道夫·奥托,他通过他的著作《论神圣》阐述了“神圣”这个概念,并指出它既包含超自然实体,也包括对这种实体经验上的反应。这一点对于理解不同文化中的信仰系统至关重要。
随着时间推移,西方的人类主义思想开始影响到更多地区,而中国也成为其中的一个关键参与者。中国人开始寻求了解自己信仰系统内部工作原理以及如何适应新的环境条件。这使得他们能够更好地融合自己的传统价值观念与现代化进程。
因此,可以说,无论是在理论还是实践层面上,对待这类问题都需要一种开放的心态,以及跨越国界去理解不同的文化视角。在全球化时代,我们需要不断学习来自不同国家的人文精神,以便更好地适应未来世界的大变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