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 尚 贤 , 使 民 不 争
不 贵 难 得 之 货 , 使 民 不 为 盗 ﹔
不 见[xiàn] 可 欲 , 使 民 心 不 乱 。
是 以 圣 人 之 治 ,
虚 其 心 ,
实 其 腹 ,
弱 其 志 ,
强 其 骨 。
恒 使 民 无 智 无 欲 。
使 夫 智 者 不 敢 为 也 。
为 无 为 , 则 无 不 治 。
----《道德经》第三章
讲座回顾
本章概述了老子的理念。圣人治国,无为而治是老子理念的基石。所谓圣人,是指懂得不断完善自身,进而能够外化治国之人,儒家所说的“修身、齐家、治国”的观念,其实在《道德经》老子的思想中就能找到其根源。
圣人以无为而治国,具体是怎么做的呢?以“不作”为导向,戒除欲求,回归淳朴,以身作则,无言而教,无感而管。正如第十二章中所说的“五色令人目盲……是以圣人为腹不为目“;以及第五十七章中所提到“我无为而民自化……其政察察,其民缺缺”。
圣人以无为之方法修身,回归自身的本来面目,不做那些多余、耗费之事,所以其身长久,而又以此法去教化民众,治理国家,则其民长久,其国长久。
那么,无为而治的效果如何,其合理性何在?这种方法,是满足民众的真实生存需要,杜绝能引起不安的非真实需要,在让民众获得真正幸福的同时避免了社会动荡难治,节约了管理成本及自然资源。它并不是一些人所认为的老子主张的是愚民政策,实际上,是一种利国利民,惠国惠民的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