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和国家文物局联合发布的关于办理妨害文物管理等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于5日正式对外宣布。这份意见旨在严厉打击盗掘古文化遗址、古墓葬以及采用破坏性手段盗窃不可移动文物等犯罪行为。通过这一系列措施,依法惩治文物犯罪。
据统计,2020年8月,相关部门共同发起了全国范围内打击防范文物犯罪专项行动。截至目前,此次行动已经成功破获了3950余起各类文物犯罪案件,对涉嫌犯罪团伙进行了790余个打掉,并抓捕了8420余名嫌疑人。此外,还追回了总计8.28万件各类文物,其中包括6477件珍贵国宝级别的文物。
盗掘古文化遗址和古墓葬是当前打击文物犯罪工作中面临的一个重要而棘手的问题。在新的意见中,对此问题进行了进一步明确规定。根据这份意见,无论是在哪些不可移动的文化遗产或建筑结构中包含有这些古代文化遗迹或陵墓部分,都将被视为盗掘这些历史遗迹罪行的一部分。此外,这份文件还明确指出,对于那些针对已被列为国家重点保护单位或省级保护单位的重要文化遗迹进行未遂但具有强烈侵犯性质的手段的人,将会受到法律制裁。
在处理实践中的具体案例时,有时候 犯罪分子会采取一些非常直接且破坏性的方法,比如切割石窟寺庙里的雕刻艺术品,以便更容易地携带一部分价值较高的艺术品逃脱法律追究。为了应对这种情况,这份新颁布的政策提出了五种情形,即针对所有被确定为国家重点保护单位或省级保护单位之中的建筑构件壁画雕塑及石刻实施未遂偷窃活动,以及损害其历史艺术科学价值都将承担相应刑事责任。
对于地下非法交易网络,该意见提供了一些指导性原则来解决如何界定“明知”与倒卖行为的问题。此外,以确保司法管辖权得到充分执行,该文件还规定任何一个地点如果成为实施或者准备实施上述违法行为的地方,或是实际获取、隐藏、转移加工储存受影响艺术品的地方,都将作为该案件调查与审理的地点之一,从而有效解决由单一事件引发多个管辖区域争议的问题。
通过这样的协同合作和严格执行法律条款,我们有信心能够更好地维护我们的历史财富并阻止那些试图利用它们来牟取不正当利益的人。而这一系列措施也表明我们坚定不移地支持国际社会共同努力,在全球范围内加强对非法市场和贩卖珍贵考古材料者的打击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