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越利探究谢仙火传说与宋代何仙姑的道教文化小记

北宋大文豪欧阳修《集古录》卷10记载“谢仙火”的奇迹说:大中祥符中,岳州华容县玉真宫被天火烧毁,只剩一柱,柱上倒书“谢仙火”三字。民众不解,去问何仙姑,回答说谢仙是雷部之鬼夫妇。欧阳修称这位女方士为衡山何仙姑曰:“庆历中衡山女子号何仙姑者,绝粒轻身,人皆以为仙也”。此事背后,或许隐藏着伐木者刻的队名,而非神秘传说。

刘攽《中山诗话》指出,“谢仙火”的“火”字可能是“部”的意思,“一火犹一部”,而王得臣《麈史》卷2则认为“谢仙火”三字是伐木者刻的名字。在嘉祐八年进士沈括撰写的《梦溪笔谈》卷21中,他提到“谢仙火”的“火”字可能意味着队伍。南宋赵彦卫编著的《云麓漫钞》卷2引述它书推测,这三个字恐是簿筏中的记号。

但尽管如此,“谢仙火”崇拜流传甚广,其信仰在湖湘间得到记录,《事实类苑》卷46和赵康靖公《闻见录》的记载都提到了这一点。这些文献显示了对此神秘现象多种解释,其中之一便是将其视作永州或零陵何仙姑与雷部夫妇之神有关的事迹。

唐宋以来,大概凡受尊崇的坤道、女丹家、女巫等皆被民间称为仙姑。而姓何者,则更有特定的意义,比如唐代有何仙姑,但她并非同一人。在中国文化深处,还有一位手持荷花的小提琴演奏者——八圣之一、何元晶,以其高超技艺和美丽姿态成为了人们心目中的传奇人物。

曾慥在他的作品《劝道歌》附言中提到虚靖先生、司马子微以及何元晶也曾各自创作了一首证道歌,这些作品深切地阐明了内丹术,并对世人的影响颇大。但至于左掌子是否与所谓的如何主导内丹术,一直是一个未解决的问题。此外,《道藏》的某些篇章,如左掌子的证道歌,也涉及灵药和内丹法门,但究竟两者的关系如何尚需探索。

综上所述,无论是在历史还是文化层面,“谢剑 火”这个词汇,都承载着丰富而复杂的情感色彩,它既是一段关于江湖生活的一部分,又是一种对于超自然力量追求理解的心理状态。这份独特性,是我们今天仍然能够从这段故事中学到的东西,不仅仅体现在它作为一个单纯的话题,更在于它构建起了一幅生动且充满想象力的历史画面,让我们可以穿越时空,与那些远离我们的前辈交流思想与情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