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士们遵循的规矩,就是那严谨而古老的戒律,它们如同一盏盏明灯,指引着修行者走向真理。
所谓戒,是解除内心束缚、界定善恶、防止邪念的法门。《洞玄灵宝玄门大义》中提到,这些戒律能帮助我们远离诸般烦恼,让心灵得以清澈。这意味着每一个道士都必须严格遵守这些禁忌,以免让自己的思想和行为偏离正轨。
所谓律,则是对违犯了这套戒律的人的一种惩罚或指导。这套法律被制定于某些特定的行为规范之上,它们是根据那些基本原则来设立的,所以每个道士不仅要遵守这些基本准则,还要熟悉所有相关的法律条文。
有了这样的戒律,就需要有一套系统化的地位和过程来传授它们。从太上天师开始,一直传递至今,每一代都有自己独特的声音和理解,但核心精神始终如一,即保持清静,不受外界干扰。
魏晋南北朝时期,上清派、灵宝派、新天师道等各宗各派,他们借鉴儒家的名教纲常以及佛教的一些规定,对这些原有的简约主义进行了一系列增补,比如“三皈”、“五戒”、“八戒”、“十戒”,甚至还有更为详细的小规矩,如“不得违戾父母师长”、“不得杀生屠害”等。
南宋时期,全真派兴起,他们创造了一个新的制度——“传戒”。这个制度要求法不可轻易传递给任何人,只有经过认真的考验后才能成为真正的继承者。在全真派内部,有许多著名人物,他们撰写了一系列关于如何修持自身,以及如何保护其他人的文献,比如《重阳立教十五论》、《教主重阳帝君责罚榜》,马丹阳也有他的《丹阳真人直言》,邱祖也有他的《长春真人规榜》、《长春真人垂训文》等等。
到了邱长春祖师的时候,这些规矩就像是一条绳索,将整个体系连接起来,而龙门第一代传习者赵道坚,他辅佐邱祖白云观率众成功之后,在元至元庚辰年(1280)正月望日授初级法脉;随后他又继续深入研究,最终获得妙德无漏的心印天仙大法。他花费三十年的时间修行,功成圆满,并将其再次教授下一代,使这一流动延续至今。
除了这套严格但精准的地方法则外,还有一种更加宽松但实用的规程出现了,那就是清规。它不仅是一个警示未来可能发生的问题的手段,更是一个处理已经犯错者的惩处手段。这包括跪香、催单、革出、杖革以及最极端的情况下的火化等不同的处分方式。而且,这些都是根据具体情况逐步施加,以达到教育改过自新或者治愈错误行为的手段。
全真派中公开接受并宣扬这样一种来自第七代传习者的“初、中、大”的三部完整法律体系,即王常月撰写的大作:《初真契》(即初级契约),以及两部较高层次更为详尽而重要的情境指南:《中极契》(即中级契约)及《天仙大契》(即最高级别的大型合同)。按照这个系统,每个接受这些三个主要合同的人,都必须经过至少百天以上的一个专门准备期间。此外,由王常月亲自在顺治乙未秋季到京都,并于丙申年(1656)的三月望日,在白云观举行正式仪式,从此使得全真的「傳賴」活动声名鹊起,影响遍及江南地区。直至今日,全真的「傳賴」制度依旧延续不断地存在于中国多个地方,如北京白云观、沈阳太清宫西安八仙宫汉中张良庙成都二仙庵等知名寺院,从此形成了一个包含多样性却又统一性的宗教文化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