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儒家看来,士君子应以富贵为标志,而道家则有所不同。庄子拒绝楚王的礼聘,以“宁其死为留骨而贵乎?宁其生而曳尾于涂中乎?”表明了他对物质享受的淡泊之心。这正是道家追求自然、顺从宇宙法则的态度。
魏晋时期,士人们开始崇尚老庄,但这种空谈并未改变五胡乱华或宗室之争,只能在酒乡避难。他们虽然名为“竹林七贤”,但实际上往往严重渎职,误国误民。
王戎位居三公,却因贪婪和吝啬被清议所鄙视。他虽不接受赃款,但感谢之信却助长了他的恶名。即使晋武帝开脱他,他也因此声誉扫地。
《世说新语》记载了俭啬九条,其中四条涉及王戎的事迹。《晋书》指出王戎好利多置园田水碓,聚敛无已,因此富甲京城。他私自修建园宅被免官,又通过赎回;经常与夫人计算财产日夜不休;甚至对女儿婚事也如此吝啬。
尽管有人认为这是避祸于乱世的“自晦”之举,但不能将其视作清廉。在那个奢侈风盛的时代,即便名士,也难以保持清白俸禄。而且,就算再混浊的世界也有出污泥而不染的人,如周镇和韩豫章,他们行廉约,不受诱惑,这让人敬仰。